你好,9.6早上我和单位的领导一起出差去外地去了,结果第二天早上办公室失火,整间办公室财产全毁,消防人员鉴定事故起因可能是电路短路,排除个人原因,但单位领导对我们办公室五个人处罚2000元以上的其中因为某个人平时爱抽烟,对他个人罚款一万元,而我当时也出差,为什么我也要罚款2000元,请问这合理吗?为什么领导只罚1000,还说是有文件规定的,这是不是违法?补充下,单位的消防安全通道一直被封了,灭火器平时都不能正常使用,消防栓没有水,安保人员在书谷发生了2个小时还不知情,请问陈律师,对这件事情处罚有何感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