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韩国一家公司,出口设备到中国。合同里原本是由我们支付运费,有买方支付关税增值税。但是我们写发货单时,不知道详情,在关税和增值税部分也打了对号,说是由我们支付。交完货一个月后看到**快递给的invoice(运费和关税增值税),才知道出错了。**快递进口时,先替买方缴纳了增值税。我们说明这原本是由买方支付。买方也同意支付关税增值税。但问题就在增值税发票原件。**快递交纳了增值税,增值税发票原件就在快递手里。他们现在要求买方支付增值税,但买方说先给他们原件,才能支付。**快递也是要求先缴纳增值税才能把原件给买方。一直这么拖着。应该怎么办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