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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盗用了我的身份证,到银行办理了信用卡,我接到银行电话说我在去年10月办理了信用卡已欠了7000元,要我在星期一之前还款,但我从头到尾根本不知道此事,地址不是我所在的地址,联系电话也不是我本人的,联系银行的工作人员,他们说申请信用卡需要本人带着身份证的正本去办理,请问我该怎样处理?我是否有权力向银行讨回我的权利,甚至向其要求赔偿

证券投资
2012-10-09 16: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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