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沙场(工地采砂用地),前年卖给刘某一处,账款50万全部付清,沙场已进行采砂。 去年卖其第二处,但其当时无力支付现款,故写下35万欠条,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刘某执意要把两处沙场的合同放在一起,也就是说85万买了这两处。当时我想反正前一处已经给钱了,就随他怎么写合同,只要正常给钱就行了。但现在他即将破产,债务无数,而且基本上把其资产都已抵押出去了,我的沙场虽然没给我钱呢,但也被他抵押出去了,现在是找不到他人,也收不回我的沙场,而且没有第三方担保,我该怎么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