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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村委会承租A土地的使用权30年,已使用5年,甲与乙打算在A土地建工厂合股经营,工商局核准公司名称为甲乙有限公司,请问场地证明该如何提供?是村委会出租给甲,还是村委会出租给甲乙有限公司,法律上应该如何处理?假如甲退股经营场地的租赁关系该如何处理?

公司企业
2012-10-09 23:59: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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