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交车驾驶员,9月3O日l8:40在正常执行营运,当时在单行车道直行,忽然对向车道一妇女骑人力三轮车在(单行车道左转弯再直行车道上)车速过快冲向转弯处中间隔离带(水泥墩与竹竿分隔),人力三轮车驾驶员人车分离抛向我车道躺睡地下,离我车三米处,因我车刹车不及,车头雾灯下面撞击妇女我车轮压过大腿。此时我停好车后,马上报警12O,11O,保险公司,车队领导。妇女在一个半钟后在医院死亡。道路没有路灯,正在扩建公路。现在我驾驶证、行驶证、车已被扣人没有拘留。请问我要负什么责任?驾驶证会怎处理?后续该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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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交警对本次事故责任的划分,如果你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那你涉嫌交通肇事罪,如果你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那你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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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述,你可能要承担次要责任。驾驶证在处理事故后会退还给你。如你承担次要责任,驾照不会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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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等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才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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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等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才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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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如属于你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你将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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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