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叫何**我是突尼斯人,我男朋友是扬州人,我现在在北京上学,我们最近想准备结婚,可是对准备的材料不太熟悉,请您告诉我们怎么办?还有结婚后要办什么签证?很着急,谢谢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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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公民:(1)身份证和户口簿;(2)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外国人:⑴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⑵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⑷外国人和外籍华人所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期限从公证之日起三个月有效;经我使、领馆认证后来我国办理婚姻登记的期限,从认证之日起半年有效3、外国侨民:⑴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⑵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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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公民:(1)身份证和户口簿;(2)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外国人:⑴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⑵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⑷外国人和外籍华人所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期限从公证之日起三个月有效;经我使、领馆认证后来我国办理婚姻登记的期限,从认证之日起半年有效3、外国侨民:⑴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⑵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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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咨询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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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机构:涉及外国人、华侨、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的婚姻登记在江苏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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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而又符合《婚姻法》及有关规定,且持有所在院校就读证明的,可予以办理结婚登记(此规定也适用于在大陆学习的台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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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男方的户籍所在地登记领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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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到男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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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