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居住在别的城市,为了交纳养老保险,委托我的一个亲戚代我交纳(亲戚在那个城市居住)。他说须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我就按他的意思将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用班车捎过去了。正好前两天,我到他那里办事,就跟他索要我的证件,当时只给了我养老保险的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簿说在家里放着,过几天给你捎回去。我说:你们家也不远,我来一趟不容易,你回去取吧。这时他才说,用我的身份证、户口簿办了五户联保贷款,金额是25万元了,个人为5万。在此,向律师咨询:1、没有我的允许银行或信用社能给他办理贷款吗?2、他的这种行为是否侵犯了我权利?3、若是办了贷款,我负什么责任?后果会怎么样?4、我该怎么办?请给予解答,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