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8年工作,99年退休,老公60年工作2000年退休。我们84年结婚,我无子女,他有两个儿子,老二判给了前妻。老大跟我们生活,老大70年出生,86年初中毕业,87年至90年当兵,90年开始工作至今。97年老大结婚,是我们操办的,当年帮他买了他单位的集资房,寄给他1万元。当年生女儿,先后给他们5000元,他们买摩托车要了4000元,都有汇款条,和他自己要款条。老大工资很低,我们经常资助,他一人养三口,很困难。二子上中学时老公也让他和我们一起生活,培养他大专毕业。因我68年医学院毕业,业余时间接生看病,赚了一些钱,生活当时算富裕,给他们花钱不计较。99年退休后,我回娘家探亲,我有一个哥哥未婚,半身不遂,一直由老母亲照料,我回去后不久母亲也病了,我照顾他们一年多。我老公退休后,打电话和我商量,要到大子的居住地买房,说离他们近点老了好照顾,我说也好,我2001年回来后己经到了新房,我原来的家也搬光了,是老公大子二子,和大儿媳伙搬的和处理的,他们已在新房住了近一年了。而且老公也变了,说要和儿子过,我已成了外人,并且房产证上有了大子的名字,他和我老公各一半,房子是120平米,我当时很气愤,我和老公的共有财变成了他们父子的了,我多次要求房产证改过来无果。因为确实是我们买的,我老公就让大子写了保证书,表明此房是父母买的,永不挣房产。我无法在那里住,2003年搬回了原住处,有一段时间,回娘家租房住。在新房总共加起来没住上半年,老公基本上是和他们住在一起。由于老公岁数大了,儿子儿媳对他也不好了,老公的亲戚和同事都说他做的不对,他是老师,买房的钱绝大部分是我辛苦挣的,大家都知道,还不让我住。他似乎也明白点了,让我从娘家回来和他一起生活,在原住处。我建议到新房主,他同意了。去年春节我们到新房去住了两个月,遭到儿子媳妇的歧视,他让我老公交1000元说过年,三十那天下午三点要我们吃饭,晚上他们去一家朋友家过年。中国的风俗是三十晚上吃年夜饭,一家团圆。清明我和老公回老地方扫墓,听大儿子和媳妇闹离婚,儿媳说要卖新房分二十万走人,老公也急了,回到新房要儿子把房产证改过来,让他们搬出去单过,大儿单位有经济适用房,他有住房基金,我们买的房是商业贷款。他们认为是我的主意,我回来后他们和孙女都不叫我,我们也互相不理睬,多年我或我老公在老公房住,他们从不打电话问好,更不要求我们回新房住。从来也没给过钱,他们就是想独占我们买的房,我们给他寄的买房款和交按揭的手续均在,还有他们的保证书也均在,我们能要求他们退还我们的产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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