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2005年中标的X县一所中学的学生公寓楼,2006年按施工合同约定按期竣工交付使用,在2006年已报送学生公寓楼增减工程结算送审资料,一直到现在甲方都没有送审,按照国家审计时间,该工程已超过结算审期限,作为乙方,我公司要怎么办才能追回工程款及这几年的工程欠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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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国内较复杂的纠纷案件,尽快全面搜集诉讼所需要的相关证据后,就近与律师面谈,再与对方协商,不成,只好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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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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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向法院起诉。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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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直接像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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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团律师回复:
1、只能通过发律师函或诉讼的方式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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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程序专业,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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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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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交付使用说明已经验收合格,提交工程结算未回复,可按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款。应尽快起诉对方。可能存在时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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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