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安装空调时,发生一起坠楼身亡事故。当时公司负责人不在现场,得到消息后带钱赶到医院,对伤者积极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夜里11点多),第二天家属赶到并报案,安监局、警察到现场勘察,然后将公司负责人带到公安局笔录,干警交代要把家属安抚好就行了。一周后赔偿事宜完成。过三天后,公安干警叫公司负责人问话,结果到哪里就给你拘留了,也没有任何手续,到下午才让在拘留单上签字。(也没书面通知家属)请问安监局未认定是重大安全事故,警方能拘留人吗?我们感觉饿程序不对,只有安监局确认是重大安全事故后才能拘留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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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请律师介入进行会见、申请取保候审、辩护,并积极赔偿,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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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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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团律师回复:
1、属于安全生产事故的,安监局认定不是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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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及早委托律师会见,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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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不是刑事拘留,如果是刑事拘留,应该尽快委托律师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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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