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7日中午,11点半左右,孩子在校食堂被同班同学推倒【班主任老师说的】摔伤,下午1点15左右 老师给家长打电话通知孩子在校摔伤,并说没有什么事,孩子妈妈接到通知后,不放心,立刻赶到学校,看到孩子嘴已肿,并且还有血水渗出,妈妈马上领着孩子去了医大一院,大夫给予包扎,开消炎药,打破伤风针【孩子皮试过敏 打不了破伤风针】当晚,对方孩子家长就到我家里来道欠了,第二天早晨醒来一看,孩子嘴唇的伤口,出脓了,在家简单处理一下,中午又领着孩子去了医大一院,大夫看完后说;孩子的伤口需要缝针,说心里话家长也绝不希望缝针,然后又联系铁路医院 因为那里有熟人【就是想确认一下 , 是不是真的需要缝针】到了铁路医院以后,空腔科主任确定必须要缝针,在右下嘴唇3个口子,缝了7针 。像这种情况,起诉学校可以吗?还需要什么证据吗?诚恳贵律师 详细解答,谢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