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与别人参与一起拐卖婴儿童,当时被叫了过去。最近被抓。我问派出所什么问题被抓,他们只是说涉嫌参与拐卖妇女儿童,她自己也已经承认在场参与过。问看守所,他们说要等半年后才知道,怎么就不能快点吗?会怎么判?判多久?她是一个小学没有毕业的姑娘,她母亲也是在她小时候被拐到外省的没有父母孩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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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拐卖儿童罪。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具体情况,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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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会见嫌疑人,你说的那些都不属于法定从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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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关键的是其年龄问题!具体与我联系!
追问:那现在是刑事拘留期间,你们律师能会见嫌疑人吗?如果主犯等另外几个还在逍遥法外,会不会影响对目前的嫌疑犯(从犯)的判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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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