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要签购房合同了,发现一个问题想咨询下您:合同前面是房管局的规范版本,里面注明层高是3米,但是合同后面的附件3里出现了这条“关于第三条的补充协议: 项目的房屋层高因房型不同有差异,买受人对其实际层高表示满意。若本合同中载明的商品房层高与实际层高不一致的,以该实际层高为准。双方同意该商品房总价不因该不一致而调整,也不能作为买受人拒绝验收交接房屋的理由。”不敢签了,如果签了是不是说交房时不管实际层高是多少,我都不能有异议,还不能索赔?我该怎么保护权益?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