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家公司工作满一年后于2012年6月9日续签一年劳动合同(2012-6-9-2013-6-8),公司2012年9月29日通知我被解雇了,公司与我的合同截止到当天,并没有提前通知我。而且第二天就是十一长假,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我应该得到多少赔偿?(2011-6-9-2012-6-9我的工资为3000元,2012年6月10日-2012年9月29日我的工资为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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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一个月工资,没有提前通知的,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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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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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做法违法,你可主张经济偿偿金(等于你2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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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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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你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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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解除合同,须依法赔偿;
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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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