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我在南昌的**电器**店电买了**的电视,当时没有拿到发票,9月22日我来到**电器**店,准备开发票办理节能补贴,却遇到了营业员和商场不同版本的说法,现在顾客要追索的发票,**电器**店却是用与己不相干的推诿和商场自行无法举证的行为拒绝顾客。
致电给沈主管询问处理的结果方案,他让顾客去找营业员,说他也弄不清楚,这算是作为**电器**店管理者给顾客的答复吗?没有下文,随后就挂断了电话。拨打**的营业员小扬的电话一直不接。
无法调看当天在收银台的录像开出的发票就是一张,没有底的去找营业员,营业员说给了顾客,却拿不出签收记录。
**电器**店用如此推诿、消极的行为和方式来处理未开发票给消费者的事件,着实是让人很气愤,很无助,很无奈, 我该如何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