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企业的女职工,已经在此单位工作4年,现在哺乳期内,9月中旬开始上班,前2天突然接到上司的口头辞退,理由是我一天2次的半小时喂奶时间影响工作,并让我现在开始给他招聘新人员,教会她工作技能后,12月份就让我回家带孩子去,(注:我是2012年4月底生的孩子,2013年的2月份合同到期,2013年的4月份哺乳期满)面对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权。
另外和我一起工作的一个女同事现在已经怀孕7个多月,预产期2012年11月底,也和我同时接到他的口头辞退,让她10月中旬回家生孩子,生育保险正常给他报销,并给她一段时间的产假(具体时间没说),然后就不要来上班了,面对这样的上司,我们准备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各位热心律师能给我们一些帮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