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2012年的9月10日中午,我开车行至某小学门口,碰到一骑自行车的老人,当时立即打了120、122和**保险的电话。老人随即送到就近医院就医,经医生检查是股骨颈骨折。于当月12日进行了手术,期间我交了老人的医药费15000元,护工费2200元、其他杂费加起来我总共交了18000元左右。老人术后恢复良好、已经具备了出院条件,但是老人就是不出院,说要等到彻底恢复好,现在的问题是在医院住了这么多天,医药费已经是欠费状态,今天的单子上是欠费6000元。我想既然他不想出院,我就不再给他交医药费了,后续的治疗费用让他们自己先垫付,等到双方和保险公司调解的时候在解决。我想咨询一下我这么做是否可以,我自己觉得已经仁至义尽。麻烦您了,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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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拒绝垫付医疗费,协商不成的,可让对方根据责任认定书起诉你及保险公司索赔,在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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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要求对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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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将来可以调解如何赔偿,调解不成可以让对方到法院起诉,到时再赔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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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但注意已经具备出院条件的证据的收集;
对之外的医药费,可以提出异议;
协商不成,建议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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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注意收集他不愿出院的证据,保险公司对医药费的赔付是有限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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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