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委托,并分几次收受了委托款共计20万元,帮助办理其子女上学,未办成,双方签有协议并附欠条,且在欠条期限内,是否构成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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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主要是看对方是明知自己没有没有帮助其上学的能力,而为了获取委托款而谎称有,还是其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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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该属于交叉地带。收20万用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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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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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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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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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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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分析前因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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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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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诈骗对方钱财的主观故意,而是由于客观原因没有完成委托办理的事务,就不符合诈骗罪。为了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当面或者打电话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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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诈骗对方钱财的主观故意,而是由于客观原因没有完成委托办理的事务,就不符合诈骗罪。为了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当面或者打电话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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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返还,程序专业,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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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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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返还,程序专业,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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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是诈骗,要看具体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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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根据具体情况来看,首先看是否存在诈骗的故意,客观上是否存在诈骗的行为。只有这几方面确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构成诈骗罪。建议前往律所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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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