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及男方的诉讼书,男方要求我每个月支付300元的抚养费,而共同生活期间没有共同财产,无债务。现在的我家也回不了,孩子也不让我见,小孩已经有四岁了,我是被逼无奈才离开家的,我离开家已经有2个月了,家也回不了,孩子也不让我见。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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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自己处理不了,可委托律师代理;有需,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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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对你所述的情况向法官说明,主张你的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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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律师应诉,可联系详谈,德州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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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对方已经起诉至法院,你也收到了相关的法律手续,建议你针对其诉状,书写民事答辩状,同时积极应诉,就你的要求及事实等,向法院说明,争取你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实现。
如果还有不明之处,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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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只能积极应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等,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若一方不同意不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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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