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在浙江义乌有套房子,但是是跟前妻共有的。离婚协议上写明,如果我想卖掉这房子,决定权在我不在她。但我儿子很争气,所以,我不想卖了房子,想将来留给儿子。现在我做生意,资金困难,跟前妻商量想用房子去抵押贷款,但她不愿意签字。也就是说价值近两百万的房子,却在银行贷不出一分钱来。我很着急,请问:我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请她签字同意贷款?当然,债务人是我一个人,与她无关。如果她仍是不肯,我是否可以向法院主张,将这房子分割?一定要卖了才能分割吗?如能答复解惑,本人不胜感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