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我老婆在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是用我老婆的公积金做的贷款按揭,房产证上面写的是我老婆的名字。现在我和我老婆办理离婚手续,请问该套房产怎么分配??!谢谢
-
您好,
婚前购买写在一方名下在法律上视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有证据证明共同出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出资,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可以主张按共同财产处理。
-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房屋属于对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你的投资及相应的增值部分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与你补偿
-
有可能按照婚 前财 产处理。
-
一般会认为是婚前财产的。
-
房子属于对方,您可以要求相应的份额
-
您好:
这房子是您老婆的。
-
您好:
这房子是您老婆的。
-
按份共同所有,就是按照首付的出资比例
-
您好,如果能够证明是共同购买就属于共同财产。
-
一般情况下房子属于对方。
-
保留共同出资证据
-
属于她的婚前财产,但是贷款还贷部分属于共同的。保留还款的证据。
-
您好!如果没有别的约定,房屋属于婚前财产,产权属于您老婆,如果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房屋您们出资共同购买,则属于共同财产,您可要求对方支付您相应份额的经济补偿,若需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希望我的回复对您有所帮助。
-
你有证据的话,可主张分割。
-
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
如果有证据证明您的出资,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该房屋。可来电详细咨询《法治进行时》沈晶律师。
-
如果能够证明是共同购买就属于共同财产。
-
如果可以证明是共同出资购买,应该视为共同财产。
-
主张按共同财产处理。
-
你好:
如你所述产权归女方,如有证据证明出资,可以要求返还。
-
婚后财产,均分,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
属于对方。
-
查看全部22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