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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1日早晨,**花园一楼中厅住户,因公用管道维修费用未予楼上住户达成一致协定,私自掐断楼上用水数天之多直至今日,严重侵犯了楼上住户的合法用水权益,造成了生活上的严重不便。该一楼中厅住户,曾多次向楼上住户所要管道维修费用,而每次都没有准确核实其真实性和可靠性,不排除以维修管道为名义从中谋取暴利的可能性。不论怎样,一楼中厅私自掐断我们的用水是不对的,也是不合法的,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2-09-23 11:50: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