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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上班时被外来人殴打致小手指上部两根血管断了还有神经和肌腱断了,法医说三个月才给做鉴定,法医所说是否正确,现在对方要求私了赔偿,请问我能得到哪些赔偿,现在鉴定没拿到手,我怎么要求伤残赔偿,一共能赔偿多少钱,请帮忙

民事相关
2012-09-23 19:27: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赔偿数额以伤残等级为准,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构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赔偿金。
  • 根据您的描述,不属于工伤。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来赔偿。
    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如果构成伤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一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伤残鉴定要等病情稳定后再做,一般是两到三个月,法医说的没错。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额。

    如需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可以电话联系段律师。
  • 赔偿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