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河北的建筑公司做会计,在北京包的一点小活,从今年二月份开始就是四五个月发一次工资,每次最多也就发两个月的,在七月份我提出了辞职,满一个月后,没有人与我交接,等到一个半月的时候,还是没有人,我以下一个公司报道为由,把帐交给了财务科长,但是工资并没有发给我。等我走了后,打电话要工资时说公司审计科在审计,等了很久,催了很多次,才审计完了,但是公司领导还是已帐未对为由,扣着我的工资,可是那帐错在内部的问题上了,而且是公司的内部账,并说什么时候查出来了,才能发给我工资,而且也没有准确的期限,并且最后打电话问时,公司领导直接就把电话挂了,这样真的很生气!另外这个公司也并没有与我签订合同,我从一月六号到的公司,七月12号写的离职申请,八月25号交接离职的,请问我该怎样要回自己的和发工资呢,另外我这样的没有签订合同的受到法律保护吗?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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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可收集证据,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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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严重拖欠工资,你可直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25%补偿金,并要求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如未上保险还可主张保险赔偿金。如需委托请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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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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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确:你在那里劳动了,你的劳动关系就确立了。没有签约,是用人单位的过错,可以索赔。欠你的工资,应该给付。但希望你尽快去劳动仲裁。否则,过了时效,对你很不利。再,你要有基本的、最低的证据证明你在那里工作过,单位欠你的工资。有个电话录音,也比什么都没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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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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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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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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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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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证明北京工作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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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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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