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和现在的男朋友都是离过婚的,现在双方都有结婚的意愿,他是今年5月份才拿的离婚证,他跟前妻有两套房子,一套两室的2005年按揭10年购买归女方,2010年10月按揭20年购买三室归男方,孩子归男方,女方不付任何抚养费,婚姻存续期间有共同存款12万,用于女方开店,他们是协议离婚,女方答应在今年12月31日前支付男方5万元,但是现在女方不愿意支付那5万,说是用于给孩子买保险,他们的协议最后是两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都归孩子所有,双方只有永久的居住权,没有任何处置的权力,那套房子现在才按揭了2年,还有18年,如果我们结婚,那18年的按揭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将来还会不会属于他孩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