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我公司
乙方:400办理公司
谈的是一个5年期的400电话使用合同,主要内容是:5000块钱包年,随便接听,年费一年一交。
为了防止乙方次年涨价,订立以下约束条款:
条款A: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擅自更改约定的费用标准或修改套餐功能,乙方应按套餐费用百分之十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条款B:
乙方在合同有限期内,擅自更改约定的费用标准或修改套餐功能,乙方应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含400电话宣传,次年因费用增加无法正常使用而造成的损失)
请问:上面两个约束条款,哪个更符合合同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