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均属二次婚姻,相识三年多,于去年十月份登记结婚的,婚后我们创建一家加工装饰材料的一人公司,以他的名义登记的,但公司原始资金都是我和我哥哥借给他的,他没有偿还,我们没有共同房产,婚后他用公司的盈利强行买了一辆奔腾B50轿车,而我们的欠款迟迟不还,我自感对不起家人,也感觉他故意推脱责任,心感失望想离婚,我老公说公司是他一个人的,和我无关。请问如果我们现在离婚,该如何分割公司财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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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案件有两条解决途径,一、你可以主张这公司的财产和轿车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为婚姻法第17条,但是对于借你哥哥的钱也就成为你们的夫妻共同债务;二、你放弃公司的财产,但是他应当返还你的出资和你哥哥的钱,另外,轿车和公司的盈利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建议你来电咨询,以便更好的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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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不能举证证明你和家人的出资,很难主张分割公司资产;但可以分割公司盈利,包括这辆奔腾B50轿车以及能够证明的其他公司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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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好,公司虽然是在对方名下,但是如果是婚后开办的,并且你们能证明出资是借你们的那么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依法分割的,至于车不知是在谁的名下,如果在对方名下那么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是可以i要求分割的,如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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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公司是在你们婚后设立的,那你的那部分钱就不算是借给他的,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向你哥哥借的钱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离婚时你可以分割公司财产及利润,车子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也可以分割。如果公司是在你们婚前设立的,那么你可以要求其返还借款,分割公司三年的利润,车子也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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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你可以分割公司财产及利润,车子,向你哥哥借的钱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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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