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单位员工,2006年9月因开具了几张发票,当时钱已经收回并交到财务,没有及时撤回留在财务的发票收条,到2012年5月财务突然把这几笔帐找出要对账,因时间过的太长,以前所有的交款票据都已找不到,现在单位还停发了我的工资,我想请问:这个我该怎么办,在此之前财务一直没有找我说这笔账的事,请问我该如何解决?
但是我不想走法律程序,也不想将关系闹的太僵,请问还有其他解决的办法吗?还有就是开出的发票在没有任何通知下封存了6年时间,现在突然拿出来说没有收回钱,这个有规定的吗,具体的是什么?
-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建议您找律师面谈分析。
-
建议请律师帮忙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