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小孩母亲是幼儿园老师所以想使小孩的学费从其工资里扣除,因此该小孩未交费注册就进入幼儿园里学习,但该小孩在8月18日就登记在新生登记测里,后来小孩哭闹,就送入其母亲的班里学习。事发当天,小孩趁其母不注意溜出去,从幼儿园二楼的护栏里钻下去,致其死亡。经主管部门的查证,该幼儿园无证办学、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软件硬件均不合格。现园方否认小孩是其学校学生,请问专家,该小孩是其学生吗?责任又该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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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孩在8月18日就登记在新生登记册里,这就可以证明是该校学生呀,学校承担责任,我们办理多起类似案件,有理帮你打赢官司,无理助你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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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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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小孩属于幼儿园的学生,家长是老师虽有过错,但属于职务行为,应由学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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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的表述来看是幼儿园小学生,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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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孩应是其学生,幼儿园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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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