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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结婚时找朋友帮忙借了一部婚车, 朋友又找朋友(A)的朋友(B)借。那个朋友(B)明知道自己的车子在保险到期的情况下把车子借给朋友(A),但是 他要求自己的人开车子。 在此我都不知道那个车子没有保险。 车子在接新娘的路上出了车祸。撞了一个小孩。 一共治疗费用加补偿加乱七八糟的费用一共花了4万8千元。中间 我垫付了7000元。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开车的全责。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 我想问一下。这个事情中。 我承担多少责任。 这个责任怎么划分。 我该承担哪部分责任(就是小孩的治疗费和补偿费 还有其它的找人 请客的钱)希望给个答案。。谢谢。。修车的费用在不在赔偿的范围之内

交通事故
2012-09-23 14:53:1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你及朋友(B)共同承担责任,你是受益人,朋友(B)是车主,且是自已的人开的车,且明知没有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