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9月11日妻子怀孕34周因高危妊娠入住医院,入院检查彩超正常,尿蛋白3+尿潜血1+经医院治疗3天尿蛋白降至2+,直至9月14日下午14点50,病人出现下部疼痛且伴有腰疼症状,医生做检查听胎心要求观察看看,到6点左右病人再次出现疼痛,医生说没事继续要求观察。8点左右再次出现疼痛,医生检查以后无治疗意见,这中间我曾要求医生给病人做手术,医生回答是晚上人手不够,不便做手术,10点左右病人再次出现疼痛并有上大便的感觉,医生检查说疼痛可能是子宫收缩引起的还是观察看看,直至9.15日凌晨3点病人再次出现疼痛,并且想大便,结果有流血现象,医生检查说流一点血属于正常没事,我要求医生给患者听胎心结果没有找到,医生说去做彩超看看结果死胎,请问在这段过程中,医院有没有责任,我该怎么取到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