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4月26号来到公司的,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但是现在都做了五个月了,但是公司还没有给我转正,保险也没有交,压了一个月的工资。我是做美工的,试用期是2800元,转正后是3500元,现在公司要我转业务,但是业务工资不高,要是我不答应,估计我的工资还是2800元,我现在怎么告他们,我知道要证据,但是我只有工牌,请问一下我现在这种情况能告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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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如果因为没有缴纳社保或改变工作内容导致劳动关系解除,您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3、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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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没交社保,可要求公司给予双倍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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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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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后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得到双倍工资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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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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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