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家人因民事纠纷,在正当自卫情况下误伤别人,伤者住院了20天左右,在事过30天后没有任何调解通知函情况下突然拘留家人,且派出所竟然将家人脚上戴着脚镣,这样情况合法吗?多谢指点,谢谢。

民事相关
2012-09-19 09:52:1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估计对方的伤势构成轻伤以上,你家人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所以在事过30天后还要进行拘留,拘留是可以戴脚镣的,建议委托律师去会见他,为他提供法律帮助,争取轻判。如需律师帮助可来电咨询。
  • 既然被拘留,当然可以戴手铐脚镣。
  • 尽快委托律师会见。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如果伤情达到轻伤,则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对于是否戴刑具和戴什么刑具,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可要求从轻、减轻处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会见在押人,收集有利的证据材料,依法辩护,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最好结果。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曾永前律师。
  • 建议委托律师去会见他,为他提供法律帮助,争取轻判。如需律师帮助可来电咨询
  • 涉嫌犯罪,找个律师帮忙好些。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