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月10号交保险,我是上月十多号提出离职,公司一直没批准,我就一直请假了。这个月公司通知我去办离职,我十七号办离职时被告知本月保险已交,公司缴纳的部分也要我个人来承担。本来去开资的,结果工资没开出来我还要反找公司近1000块钱。离职也没办成。请问这样合理吗?(离职没办成是不是还算公司的员工啊,不应该有我承担公司交的那部分保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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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未与公司解除合同,公司就得为你缴纳各项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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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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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有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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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解除劳动合同前,都是由公司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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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