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孩子今年七岁,在幼儿园玩时被另外一名小朋友意外撞伤,学校和另外一名学生各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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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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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责任分担。建议当面咨询律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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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能证明无过错,承担责任。
另外一我名学生的家长对他孩子的侵权,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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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