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孙子刚上小学二年级,十四日上午上完第二节课9.30分课间活动时。三个小孩在一起玩跑步时,被其中一个故意绊倒将胳膊摔断。经查骨折三节,现住院治疗当意外发生后学校不是首先抢救伤者而是首先通知三个孩子的家长,家长大部分都外在上班,当赶到学校已是10.30分左右,由家长把孩子送到医院,住院后只有班主任通过两次电话,第四天找到学校,校方说没有学校责任,问校方上责任险了吗,校方说已过期,我们家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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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责任分担。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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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学校及对方孩子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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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义务的,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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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要求学校和造成伤害发生的学生的监护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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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