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我们同意将房屋转让第三人,对方不承认,并且提出要我们赔偿给他十万元的赔偿,理由是我们常到门市闹事,导致其关门未营业半年,而说他们每月要付五千元的税,6个月*5000元的税费 10000元的违约金共计十万元,并且冒出与第三人签定的一份什么用工合同。对方提供虚假的情况索要高额赔偿,我们该怎么办?怎样来处理这样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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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承租方转租房屋必须征得你的同意而对方转租没有征得你的同意,那么你可以要求收回房屋,并要求转租房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你与转租人没有处理好此事之前,你到新的承租人门市上闹事,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经营,你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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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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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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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属于原房东?如果承租人没有经过你们的同意将房屋转租与他人,你可以要求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违约金。而不是你赔偿他们,协商不好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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