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是父母亲起的,后来父亲病故(母亲先仍在世)哥哥在原来的宅基地上翻建和扩建了新的房屋。现在我妈妈和哥哥居住的房屋由于国家建设需要,而被征用。地契因房屋改扩建后,由原来我父亲的名字改为我哥哥的名字。我想请教的问题如下:(1)在房屋拆迁后,我母亲在房屋安置时是否有份额在其中?(2)如果有的话,我们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如何继承?(3)如果我妈妈要立遗嘱给我们3个子女,此遗嘱该如何拟写?
-
若是申请表上有你母亲的名字就是有份额的;你母亲在世时,要析产。去世后,你们才可能继承。委托律师代书或公证。
-
你母亲的份额应在拆迁房中,你们子女有继承你母亲财产的权利,但须等到你母亲过世后方产生继承,如有其他帮助,请咨询律师。
-
你母亲肯定有份额的,这个遗嘱比较难写
-
1、有份额。2、你母亲在世时,要析产。去世后,你们才可能继承。3、委托律师代书或公证。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