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结婚两年 有一套房子 首付和按揭都是他父母在付 但是房子做贷款的时候是以我和他的名义 现在我和离婚 房子有我的份么?购房日期是在登记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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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产权人如果是你们两个人,房子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应该有份。他父母付款如果属于赠与,你们双方平分;如果属于借款,则作为共同债务扣除后的余额平分。
如果房子产权人是他自己,则房子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应该没有你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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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夫妻婚后没还贷,房子没有你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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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有你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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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你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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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述,没有你的份额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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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应属于共同财产,应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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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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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证写你们两个名字,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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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产权登记为你们两个人的名字,则房子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应该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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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有你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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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证上有你的名字,那么房子属于他父母对你们二人的赠予,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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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部分归对方,共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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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就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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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