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致人死亡,现事故责任认定书已下来,肇事方负全责。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但是肇事者声称贫穷,无能力支付,说愿意坐牢,不愿意赔偿,对方也没财产可供执行,请问被害方该怎么办?才能有效的拿到各项赔偿费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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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直接起诉法院,经过法院的裁判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算对方目前没可供执行的财产,只要 有相应证据、线索知道对方在以后有了财产,可以提供给执行法院要求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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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因违反交通道路安全法,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200~2000元,吊销驾驶证。赔偿受害方的事谊如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无效的,受害人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肇事方无力承担,则通过法院凭估财产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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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保险公司和车主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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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肇事方购买了交强险或者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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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