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要申请劳动仲裁,和原单位没签劳动合同,2012年9月13日离开,8月份及9月工资没给!也没给我交社保,我自己已经交了今年的社保?现在我想委托贵所帮忙要求1、双倍工资2、经济补偿3、2012年社保。。。还有我应该享有的权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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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差额,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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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欢迎电话详细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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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您的咨询回复如下:
建议来电或者来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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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需要可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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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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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我答复如下:
1、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支付自用工之日起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未缴纳的,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用人单位应当足额支付劳动着工资;
4、用人单位单方面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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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