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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2012年1月30号左右花了1.5万元从我一个远房舅舅手里转让一个做卷帘门生意的门市,另外我们又交了5000元房租给房东,当时没有签任何协议。里面当时还有一堆电机,我这个舅舅说让不要动。到今年八月底我老公找到更好的工作,就打算把门市退租了,门市里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就卖了,当时转门市时我这个舅舅还欠300多块钱水电费没有交,是我们替交的,我老公就拉了一台电机作抵押,是想我这个舅舅从外地回来后把钱还给我们后就把电机还他。可现在又有另外一人出来说电机是他的,说我老公盗窃了他的财产,变卖了他的一些东西。请问律师我老公是否触犯了法律?

民事相关
2012-09-15 16:57: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