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有个人欠了我一笔钱,我们2011年11月份也到法院去公正过了(双方都是个人),共25万,2011年12月31日之前还5万及其利息,2012年6月30之前还5万及其利息,2012年12月30之前还5万及其利息,2013年6月30之前还5万及其利息,2013年12月30之前还5万及其利息,这样分批还完。但是2011年12月31日之前只还了5万,然后到2012年7月一直没还,于是8月我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让我去找到他人,可是我打他电话也不接,找到人也打不到,现在都9月了,法院也没有动作,强制执行不是有很几种方法的吗,是法院主动用适合的方法来实行强制吗,那有人在本地有一个房子,在外地租了场地,有厂房(好像是违建的)有一家有限公司,是和她女儿一起合伙,他是法定代表人。请问根据这些条件法院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也需要我做什么?请详细点,好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