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七岁,儿子五岁,没房,乡下房口,同样没房,更没存款,老公现在在广西做传销,借了一在笔债,具体多少不清楚,因他的朋友知道他在做传销就怪是我告诉的,叫我不想过就走爱跟谁就跟谁去,这样的话已是在做传销后第二次说了,六月底才开始陷进去的,去年7月到今天7月之间,在家不务正业,天天赌,吵起架来就叫离婚,可小孩他从不管,我一直是既带着小孩又上班,现在我想如果离婚小孩会判给谁?他做传销的债务我要承担吗?我提出来离是不是对我不利?今后小孩的扶养费如何让他给等等,希望您能回复我,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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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男方传销所借债务以个人名义,则你可不必承担此债务;如若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小孩学习和成长的原则来判决,相对而言你抚养小孩的可能性更大;你提出起诉离婚,可以要求男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具体支付多少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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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至于谁来起诉自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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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哪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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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为是两个孩子,一个人抚养一个的可能性较大。
2 、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你可能会承担。
3 、谁提出离婚请求对于事情的解决没有什么影响,无所谓对谁有利和不利。
4 、小孩的抚养费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一个人抚养一个,估计抚养费各自负担一个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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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