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在大连买的房子,婚后共同按揭,现在结婚三年,请问离婚房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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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买房,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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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 属于婚前购买一方,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包括增值)属于共同,要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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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三年还贷的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子归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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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婚前购买一方,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包括增值)属于共同,要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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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问题补充的回答:还贷对应的增值部分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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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属于婚前购买一方。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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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房屋归房产证登记一方所有,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事宜请致电程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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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共同偿还的部分及相对应增值的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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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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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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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