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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是2010年3月跟香港的女孩在香港结婚,同时3月我也申请了赴港定居,现分数已经90几分了,之后我或她间中往返内地或香港相处约一年多感觉无什么感情,没有子女,之后不久她提出离婚,我没有同意,之后我跟她协议过,想等我拿了香港身份证再和她离婚,我适当补偿她些钱财,她没有答应。但我现在听说她在香港单方面申请离婚,听说是6月初申请的(今年),结婚登记书在我这里,之前她向我要过,我没有给她,请问这样她是否真的可以申请离婚吗?怎么香港政府没有通知我?如果她可以申请离婚了,我应该怎么办?我想告她,应该怎么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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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1 11: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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