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西安分公司的负责人。分公司所有证照都用的我的身份证办理,我们总公司是在汉中,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我其实就只是挂名的而已,,没有分公司任何决策权,,,但是我不知道我要不要再承担法律责任,我用不用和总公司签订协议,如果要写协议应该怎办么写。再就是要是我不干了,以后办理法人变更方便不,协议里面用出现我辞职是总公司必须变更负责人的要求,和分公司经营不善,我要不要写上必须注销的这些内容部?
谢谢您,,期待您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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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你辞职,公司是要办理法人变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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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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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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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材料,到律师所,当面委托律师帮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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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写个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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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议,如果是总分关系,分公司的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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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清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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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由总公司来承担责任,但是你既然是分公司的负责人,肯定许多事情要牵扯到你,建议重视,可来电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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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