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之前的工资是4500元,从7月份开始单位只发3800元,也就是单位降低了我老公的工资,其工资组成部份是底薪和绩效,所在单位说降的是我老公的绩效,然后我老公与单位的劳动合同于10月8日期满,我老公不想续签。问题1:我老公所在的单位降低的绩效是否属于“用人单位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或者说降低绩效是可以的??问题二:10月8日合同期满,我老公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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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私自降薪违法;
2、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不愿续签的,没有补偿,除非公司原因不续签,公司要求降低原合同的条件续签也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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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降薪是违法的,你老公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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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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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像您劳动这样的情况,降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期满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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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你老公与公司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不续签是可以的,属于自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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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