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6月12日进这家公司的,面试的时候企业是说给我1个月的试用期,但入职后企业要我签订了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而且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今天9月10日,企业无故说在辞退我,请问我可以要求其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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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搬到外地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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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双倍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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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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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虑委托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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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